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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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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4-039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焦化)函告: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攀民初字第47号】:“本院在审理原告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诉被告攀枝花市天阔陶瓷有限公司、被告钟明强、被告杜勇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向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事由

攀枝花焦化于2014年3月5日就攀枝花市天阔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阔陶瓷”)尚未支付的煤气包干使用费9,666,710.43元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4年3月6日受理该案件【(2014)攀民初字第17号】。(详见公司2014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中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相关章节)

攀枝花焦化由于受政策因素的影响被强制关闭,也将使直接依靠公司煤气进行生产、经营的下游企业—天阔陶瓷停产、关闭。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阔陶瓷历年来已经使用、尚未支付的煤气款余额9,666,710.43元。由于天阔陶瓷是租用四川圣达陶瓷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无可资担保、抵押等相应物权用以维护公司权利,由此将会造成对天阔陶瓷的收款难度加大;且天阔陶瓷拟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攀枝花焦化于2014年3月5日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阔陶瓷提起诉讼。

攀枝花焦化认为即使在胜诉的情况下,也难以确认其回收金额,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9,666,710.43元,剔除正常计提96,667.10元后补足差额9,570,043.33元。

二、进展

1、攀枝花焦化提起诉讼后,于2014年3月24日追加天阔陶瓷股东钟明强、杜勇梅为被告。经查询,天阔陶瓷已于2014年6月4日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

2、法院受理后,对原告(甲方)、被告(乙方)双方进行了民事调解,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书》:“一、甲方考虑到乙方提出的天阔公司经营期间的损失问题,同意乙方支付协议期间及事实合同期间的煤气包干使用费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二、该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煤气包干使用费乙方分二次支付,在2014年11月前支付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剩余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乙方在2015年6月30日前付清。该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支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三、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故经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7月3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4)攀民初字第47号】:“准许原告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攀枝花焦化于2013年12月31日对应收天阔陶瓷的煤气包干使用费9,666,710.43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和民事裁定书【(2014)攀民初字第47号】裁定,虽然公司已经取得收款的权利,但根据诉讼实践,公司认为:在《协议书》到期并收到该等款项后再作相应的账务处理。故在尚未收到该等款项前对公司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四川圣达 公告编号:2014-040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98.27% - 529.39%盈利:381.32万元
盈利:1900万元-24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622元-0.0786元盈利:381.32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14年半年度与2013年同期相比,市场出现反向走势,焦炭及其副产品和原煤采选产销量大幅下降,其中:

1)焦炭产量减少约21万吨,下降约60%,其中: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关闭导致直接减少产量约14万吨,减少100%;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减少产量约7万吨,下降约32%;相应减少副产品产量;

2)焦炭销量减少约18万吨,下降约56 %,主要是: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关闭直接减少销量约13万吨,减少92%;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减少销量约5万吨,下降约30%;相应减少副产品销量;

3)原煤采选产销量均减少3.8万吨。

2、焦炭及其副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约60%,同时营业成本也下降约60%;

3、报告期贷款规模减少相应减少财务费用约510万元;

4、合并范围减少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关闭等原因,使管理费用减少约920万元;

5、报告期减少上年同期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员工补偿费700万元;

6、由于期末库存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计提减值准备增加约1,450.00万元;

7、报告期转让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股权后合并投资收益增加约500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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