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增加联讯证券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讯证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14年7月16日起,将新增联讯证券办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讯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100元)、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联讯证券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联讯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站:www.lxzq.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