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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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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4-01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9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28,960,00099.39785,4000.6100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28,960,00099.39785,4000.610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9,745,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70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8,960,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5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785,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昌孝润、武湛律师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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