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4-05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7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的通知,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和再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林福椿先生于2013年7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4.89%)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7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7月1日。因还清国泰证券的借款,林福椿先生已于2014年7月1日办理了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3年7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股东林福椿先生股权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

 二、本次股票再质押情况

 1、2014年7月3日,林福椿先生与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林福椿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 20,000,000 股股票(占公司份总数4.89%)质押给国开证券进行融资。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仅限于林福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收益权的转移,不会影响林福椿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3、本次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7月3日,质押期间该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福椿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6,079,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