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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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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4-07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有股份情况介绍

 1、吕晓义先生,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4,6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系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现分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第四大股东,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416,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任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49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吕晓义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通过降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消除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以市场化的手段、专业化的管理、国际化的视野促成公司向科技型社会公众公司转型。

 (2)减持期间:2014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7日(18个月内)。

 (3)减持数量:超过37,855,238股公司股份,但不超过75,710,476股公司股份。

 (4)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通过降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消除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以市场化的手段、专业化的管理、国际化的视野促成公司向科技型社会公众公司转型。

 (2)减持期间:2014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7日(18个月内)。

 (3)减持数量:超过37,855,238股公司股份,但不超过75,710,476股公司股份。

 (4)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三、 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吕晓义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承诺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任金生先生正在履行承诺中,该承诺履行期限截止至2014年7月21日。

 (2)2013年1月4日何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10日何平女士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4)2014年1月21日任金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任金生先生正在履行承诺中,该承诺履行期限截止至2015年7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吕晓义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会出现减持违规行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5、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会出现减持违规行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6、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均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吕晓义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4-075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近日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编号为深发改【2014】555号文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根据上述文件,公司的光电功能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获得专项补助资金3,000,000.00元。光电功能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改造场地2060平方米,购置自动流延机、双向拉伸机等仪器设备17台(套),新建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1条;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一号厂房。建设目标为: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高透光聚酰亚胺薄膜6万平方米、高介电常数聚酰亚胺薄膜9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上述款项,并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计入递延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待项目设备、仪器购入后按折旧年限进行摊销。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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