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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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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7版)

 举例说明:

 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2)/1.00=9902.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三) 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四) 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已购买过中邮核心优选、中邮核心成长、中邮核心优势、中邮核心主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中邮战略新兴产业、中邮稳定收益债券、中邮定期开放债、中邮核心竞争力、中邮双动力及中邮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户业务。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4.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以及直销机构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5. 直销机构办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南城路152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向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至17:00 (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同名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 认购时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注:在办理开户时,投资者须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帮助投资者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及购买基金类型是否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合。

 4. 投资者提示

 (1)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postfund.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机构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 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82290840,传真010-82294138。

 广州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31126106。

 (三) 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或邮储银行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0024241902230015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中街支行

 联行号:20100050

 大额支付号:102100024248

 交换号:010210547

 2) 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673890016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

 联行号:82468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328

 交换号:1125

 3) 邮储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001494080010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大额支付号:403100001242

 交换号:01541296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投资者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06。

 (3) 如果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直销机构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 在直销机构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 直销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二)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至17:00 (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 预留印鉴卡;

 (5)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投资者提示

 (1)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postfund.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机构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3) 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82290840,传真010-82294138。

 (三) 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或邮储银行的直销专户。

 1) 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0024241902230015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中街支行

 联行号:20100050

 大额支付号:102100024248

 交换号:010210547

 2) 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673890016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支行

 联行号:82468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328

 交换号:1125

 3) 邮储银行直销专户

 户名: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001494080010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大额支付号:403100001242

 交换号:015412968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机构投资者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06。

 (3) 如果机构投资者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成立日期:2006年5月8日

 联系人:黄梦

 联系电话:010-8229516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

 客户投诉电话:(010)58511618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联系人:隋奕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城路152号

 联系人:万勤娟

 电话:020-31126106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客服电话:400 660 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18层1单元1805

 负责人:李飒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3377073

 传真:010-62116298

 经办律师:刘敬华 李飒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85665232

 传真电话:010-856653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卫俏嫔 李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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