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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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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股权22837.2万元挂牌
中盐总公司拟退出中盐长芦
□本报记者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北京产权交易所项目信息显示,中国盐业总公司持有的中盐长芦沧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日前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22837.2万元。中盐长芦目前盈利状况并不好,旗下有房地产业务。此次转让也是中盐总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的一个举措。

 经营业绩不佳

 根据挂牌公告,中盐长芦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10041.94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加工、制造、销售原盐、精制盐、粉洗盐、日晒盐、融雪剂、工业溴、盐化工产品,以及房地产开发等。目前其股权结构为中国盐业总公司持股80%,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此次股权转让方为中国盐业总公司,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方面,中盐长芦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858.28万元,净利润亏损2219.14万元;2014年前5月实现营业收入6255.92万元,净利润亏损4452.89万元。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盐长芦资产总计账面值为49457.16万元,评估值为67361.1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5001.46万元,评估值为36587.25万元。

 转让方提出,为保持中盐长芦管理团队和职工的稳定,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尊重标的公司职工意愿,职工愿意继续留在标的公司的,则继续履行标的公司与职工已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并计算合同年限,延续计算工龄,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等;职工不愿意继续留在标的公司的,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安置其就业。对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仅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即可。

 退出房地产业务

 根据中盐长芦提供的《关于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在后续转让或两次评估中的差异情况的说明》,评估报告在综合考虑收回对地上房屋构筑物的影响后,测算差异影响金额取整为8750万元,为河北省沧州市国资委独享权益。2012年12月标的公司收到转让方拨付的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经济项目专项资金2837万元,该款项属于转让方独享权益。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构筑物共计1108项,其所占用的三处滩田合计面积为176800.67亩,均为租赁土地,但未办理租赁土地证。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后续租赁事宜需与出租方另行协商,租赁土地有可能被出租方收回,不能继续使用。

 2010年,国资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其中就包括中盐总公司。房地产业务并非中盐主业,中盐方面当时表示,中盐会按照国资委要求去做。而此次转让中盐长芦正是退出房地产业务的一个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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