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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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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4-03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建忠、杨建国(以下合称“两位实际控制人”)的通知,两位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的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8月15日,上述两位实际控制人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9,200,000股和76,800,000股质押给了渤海信托,用于对渤海信托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内容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3-038号公告。

 期间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于2014年6月10日,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分别解除质押股份17,500,000股和17,500,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出具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书面文件。内容详见2014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4-026号公告。

 因部分合同履行完毕,于2014年7月1日,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分别将其2013年8月15日质押给渤海信托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股份分别为30,000,000股和30,000,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亦出具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的书面文件。

 截至2014年7月3日,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共持有公司股份7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本次办理解除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7.88%,占公司总股份的3.13%;本次质押解除后,本人仍处于质押的股份有49,200,000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62.12%,占公司总股份的5.13%。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共持有公司股份7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本次办理解除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9.06%,占公司总股份的3.13%;本次质押解除后,本人仍处于质押的股份有46,800,000股,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60.94%,占公司总股份的4.88%。

 二、备查文件

 1、《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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