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2014年7月2日,昆明市委召开第66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程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基本完成现有焦炉煤气用户置换,并实现2014年到2017年发展的煤气用户向天然气的全面置换”。同时该报道还提到:“置换范围包括目前由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板桥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2个气源厂供应焦炉煤气的片区,以及由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昆明主城五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管辖范围”。
截止本公告提交之时,公司尚未接到昆明市政府关于天然气置换与公司相关的文件通知或工作安排,公司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在未有正式通知或文件之前,公司目前无法确认上述报道的准确性。但因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城市煤气工程系政府主导工程,且中缅天然气入昆西线工程已于2013年建设完成,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城市煤气将是必然的。
鉴此,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如下披露:
一、公司所产煤气的供应现状
公司是昆明市城市煤气的唯一生产商,目前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制气”)及安宁分公司负责城市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焦化制气及安宁分公司煤气城市煤气供应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 年度 | 外供城市煤气量(万m3) | 外供城市煤气业务实现的收入(万元) |
焦化制气 | 2011年 | 28,905.16 | 20,524.26 |
2012年 | 28,876.04 | 20,899.94 |
2013年 | 31,306.75 | 34,127.43 |
2014年1-6月 | 15,354.83 | 15,195.02 |
安宁分公司 | 2011年 | 913.26 | 404.00 |
2012年 | 1,100.28 | 487.00 |
2013年 | 1,318.33 | 691.00 |
2014年1-6月 | 1,767.85 | 1,795.00 |
二、公司所采取的措施
1、焦化制气搬迁与天然气置换工程有机结合,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焦化制气搬迁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编号:2014-032、2014-038),公司将慎重考虑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与焦化制气搬迁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在焦化行业环保压力逐年增大、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下,这一契机将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转型,也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
2、安宁分公司将结合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进度推进清洁能源项目,提升天然气置换后煤气的利用率,以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风险提示
随着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逐步推进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