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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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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4-25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4日起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4-26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7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4-27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0 号”文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9,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9.90元。公司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58.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51.60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03508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于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7月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868.15万元不得在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经调整后可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收入中扣减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25万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19.75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三个项目:电气分销网络扩容技术改造项目、电气系统集成及成套业务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共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668.8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公司此次超募资金为人民币60,750.95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2月28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45,313.67万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783.75万元,剩余募投项目资金余额5,138.88万元。鉴于公司的全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138.8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2010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8月12日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人民币13,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2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2011年3月23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2 亿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12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2年6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0,200 万元收购北京迪安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中9,2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自筹资金。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分五期支付,截至公告日已合计使用超募资金支付8,2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为51,2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083.77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532.81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7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00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属于工业电气分销行业,行业特点是固定资产少,需要的流动资金多。公司从供应商采购产品采用买断式购入,供应商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额度但信用期不超过1个月;公司销售给客户一般需要1-2个月的回款期,加上为满足客户的及时需求和快速反应,公司适当加大了产品库存。而且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以现金为主,而收取的销售款中,银行承兑汇票较多,导致票据贴现较多。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非常必要。

 上述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4日起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同意公司自2014年7月4日起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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