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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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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3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上午9:30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股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股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股数

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951,059,89597.88%469,7380.05%20,138,4162.07%

(三)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4日向全体股东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么志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董事13人,出席会议监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2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71,668,04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1,720,06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6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737,705股,占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比例 70.70%;反对 469,738股,占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比例0.67%;弃权20,138,416股,占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比例 28.6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范超律师、肖芳涌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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