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TCL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其他相关主体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还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不竞争承诺公司本公司向TCL多媒体承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子公司除外)不从事电视机的制造、组装、分销业务(“受限业务”),从事音视频产品(不包括电视机)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有关业务”)不属于受限业务,惟仅限于该等契诺方或其中任何一方以于通力控股作股本投资的方式经营或从事有关业务。电视机的分销与保养、不时与互联网有关的资讯科技产品的制造、组装、分销及保养将不再被包括在受限业务的范围之内,终止条件为TCL多媒体及其附属公司在酷友中合共持有的股权比例低于15%。2014年6月16日长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不竞争承诺公司本公司向通力控股承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通力控股及其子公司除外)不从事音视频产品(不包括电视机)的研发、制造及销售。2013年7月16日长期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避免该公司及该公司持股企业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2)减少和规范该公司及该公司持股企业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3年8月30日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李东生1)避免其及其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

2)减少和规范其及其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3年8月30日作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或仍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承诺李东生同意自TCL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4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2014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自TCL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4年4月30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2014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无其他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