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4-02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收市后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贵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贵先生。

 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

 三、本次增持情况:

 2014年6月30日,周文贵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1,816,700股股份,成交均价约为7.17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增持前,周文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本次增持后,周文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3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四、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周文贵先生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6%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并将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规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周文贵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周文贵先生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