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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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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14年6月30日13:30

2.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龙东商务酒店二楼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一、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二、2013 年度监事会报告831,382,03899.7782%1,457,0000.1749%391,3530.0469%
三、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四、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831,548,43899.7981%1,290,3000.1549%391,6530.0470%
五、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831,535,13899.7965%1,303,9000.1565%391,3530.0470%
六、关于聘任 201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七、关于聘任 201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八、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九、张江高科 2014—2016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831,548,73899.7982%1,290,3000.1549%391,3530.0469%

4.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干锦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 人。董事彭望爵先生、独立董事戴根有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人)3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33,230,39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8023%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陈干锦833,798,371100.0682%     
2、葛培健833,798,371100.0682%     
3、陈亚民831,382,03899.7782%     
4、谷奕伟831,435,37199.7846%     
5、金明达831,548,73899.7982%     
6、李若山831,548,73899.7982%     
7、尤建新831,548,73899.7982%     
十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濮近兴831,548,73899.7982%     
2、佟洁831,548,73899.7982%     
十二、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831,290,13899.7671%1,507,3000.1809%432,9530.0520%
十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725,95150.6262%1,250,30036.6743%432,95312.6995%
十四、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831,547,13899.7980%1,250,3000.1501%432,9530.0519%
十五、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831,547,13899.7980%1,250,3000.1501%432,9530.0519%
十六、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831,547,13899.7980%1,250,3000.1501%432,9530.0519%

其中议案十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王利民律师、陈军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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