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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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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获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9,771,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的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4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637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8*****529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8*****94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08*****70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8*****528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咨询联系人:郑洪、张梦

咨询电话:0831-3608608 0831-3608918

传真电话:0831-360702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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