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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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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4-04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4-041号公告。公司预定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9,20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3%)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2014年6月27日,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4年6月2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4-04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4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5、会议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6号楼207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6号楼207室

邮编:610045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人:郭宏杰、吴胜峰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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