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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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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4-033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46,655,0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79%,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4,264,5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超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陈惠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7.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董事候选人夏曙东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董事候选人屈山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3)董事候选人齐联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4)董事候选人夏曙锋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5)董事候选人周洲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6)董事候选人王业强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7.2 独立董事候选人

 (1)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海涛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霄仑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3)独立董事候选人慕丽娜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孙大勇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2)监事候选人韩婧

 表决情况: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8,017,154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无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90,292股,反对0股,弃权0股。持股5%以下的关联股东夏曙锋(代表公司股份数8,974,305股)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46,655,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4,5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于进进律师、陈惠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4-034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10点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夏曙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夏曙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夏曙东先生简历刊登在2014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新一任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夏曙东先生简历刊登在2014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夏曙东先生提名,聘任屈山先生、于晓先生、孙学军先生、吴海先生、夏曙锋先生、周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夏曙锋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屈山先生、周洲先生简历刊登在2014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于晓先生、孙学军先生、吴海先生、夏曙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指定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夏曙东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 话:010-87513006

 传 真:010-8751317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夏曙东先生提名,聘任康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康提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10-87513006

 传 真:010-8751317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10号楼

 康提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夏曙东、屈山、周洲,其中夏曙东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夏曙东、马海涛、刘霄仑,其中马海涛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屈山、慕丽娜、刘霄仑,其中慕丽娜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委员:刘霄仑、马海涛、慕丽娜,其中刘霄仑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于晓先生:男,1964年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电子系电子仪器及检测专业,毕业后就职于重汽集团青岛专用汽车公司,从事汽车电器设计及试验工作,1991年获得公司“十佳青年”和“创新能手”荣誉。2005年起一直致力于智能交通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是国内首批参与实时交通信息服务研究的专业人员,在交通信息化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2010年加入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学军先生:男, 197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期从事文化传媒及交通行业企业管理工作,曾就职于北京广告艺术集团、北京科比亚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歌华广告艺术公司,历任项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8年12月起任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孙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海先生:男, 1970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3月至1996年3月,任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技术工程师;1996年4月至2002年11月,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智能交通与控制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13年3月在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35,047股,持股比例为0.90%,吴海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夏曙锋先生:1978年9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8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8,974,305股,持股比例为1.78%。夏曙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为胞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康提女士:女,1984年2月出生,本科。曾就职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0年11月进入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康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康提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 2014-035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孙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孙大勇先生简历刊登在2014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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