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焦点·社保基金2013年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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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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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拨
社保基金力度应加大
□本报记者 陈莹莹

 □本报记者 陈莹莹

 

 我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报告,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17.17%,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达31%。随之而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正在迅速增大,有专家称,2030年左右我国将迎来养老金支付高峰。

 为了应对巨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一方面需要尽快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断拓宽养老金的资金来源。过去十几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市场化投资效果显著,不少学界和业界人士建议,未来应积极拓宽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稳定积累。有专家认为,到2021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模至少应该翻一番。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2415.64亿元,负债488.19亿元,权益11927.45亿元。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685.87亿元,收益率6.20%,远超当年CPI2.6%的涨幅。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未来应积极加大国有资本划拨力度,力促社保资金保值增值。

 专家建议,首先,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的步伐应加快,并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这项管理办法,上升为中央的专项条例。比如,完善上市企业的国有股减转持政策,目前国企上市按筹资额的10%划拨,应加大力度;央企上缴利润按一定比例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上缴比例可在30%至40%左右;国家控股较高的央企划拨一部分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今后还应进一步探讨划拨一部分国有上市企业盈利,用于充实社保基金。不过,从近几年来的实践来看,国企上缴红利态势亟待改进和完善,比如三家石油石化企业、三大通信企业等国有大型企业都具备了提高到25%比例的基础条件。从范围来看,应将国有金融企业包括国有银行纳入到上缴红利范围之中。这将大大增加上缴红利规模,壮大保障和改善民生财力。

 其次,可借鉴国际经验,将一部分国家重要资源收入或国家宏观调控一次性收入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比如,挪威1990年建立的政府全球养老基金,就是完全利用石油出口收入建立的,目前基金规模已超3000亿美元。我国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能源、资源领域做出尝试,比如征收特别资源税,用于扩大主权养老基金规模。

 再次,将受托投资运营特定资产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比如,可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代财政部发行全国社保定向国债,收取的手续费或印花税可用于扩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资产规模。另外,相关部门应积极探索盘活中央国库部分闲置资金,将这些头寸的投资收益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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