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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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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可投信托贷款项目
基础产业类信托供给有望增加
□本报记者 刘夏村

 □本报记者 刘夏村

 

 近日,全国社保基金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6月16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社保基金加入投资信托产品的行列。按照《办法》规定,最多可释放5000亿元额度投资信托产品,将利好基础产业类信托,但由于社保基金将作为投资的主导方,因此信托公司或仅为通道,收益并不高。

 利好基础产业类信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这份文件中表示,本办法所称信托贷款项目投资,是指社保基金基于安全性、收益性、合规性的原则,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政策,通过信托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的投资行为。

 华宝证券分析认为,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为11060.37亿元,此次放开社保基金投资信托贷款项目,具体额度尚未明确。然而根据此前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简单估算,最多可释放5000亿元额度投资信托产品,对于信托而言,是重大利好。

 不过,该办法对基金的投资领域及借款人作出明确规定。前述《办法》规定,社保基金信托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信托贷款投资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信托贷款的有关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由符合条件的银行对借款人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对项目进行受托管理。

 《办法》规定,即借款人原则上为资产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大中型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规范;主体资产清晰,财务状况稳健,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依法获得信托贷款项目的主体经营或建设资格;能够按期偿还社保基金信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按照该《办法》规定,社保基金将主要投向大型地方融资平台及大型央企项目,将导致基础产业类信托供给的增加。

 信托仅为通道

 事实上,基础产业类信托本身即是信托公司最为重要的业务之一。按照中国信托业协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一季度,基础产业类信托产品余额为2.75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规模的24.78%。不过,一些信托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从该规定中直接获益有限。

 首先,按照该《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是承担信托贷款项目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社保基金资产配置的要求,负责拟定信托贷款项目投资计划,按照规范程序审定后组织实施。规划研究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信托贷款业务的整体资产配置和整体投资风险管理;法规及监管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信托贷款业务的合规风险管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规定来看,社保理事会基本主导了信托贷款整个流程,对项目要求较高,因而此类信托贷款具有事务管理性质,收益不会太高。

 此外,该《办法》还对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信托资产的信托公司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实收资本不低于12亿元,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具有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并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能力;主要股东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按照华宝证券的统计,在全部68家信托公司中,目前只有37家符合上述条件。

 对此,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认为,尽管信托公司在其中或许仅是一个通道,但能够获得社保基金的认可更为关键,如果信托公司与社保理事会合作顺利,双方未来合作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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