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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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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总部4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186,825,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0%,公司董事、监事、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亮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2013年末总股本536,807,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10元(含税),即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5,368,076.58元。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津贴每人每年3万元(含税),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工程施工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845,687股,同意票7,845,687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申请3.9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15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4.3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市政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86,825,45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79,837,204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反对票6,988,2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弃权票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董事李梓丰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晓峰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秦玉文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亮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龙江银行哈尔滨香江支行申请3.5亿元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告2014-034

 4、《关于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告2014-035

 议案3、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三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三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21,951.9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55,451.91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董事李梓丰因在外出差,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晓峰因在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秦玉文代为表决。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公司于2013年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一亿元银行保函授信额度已到期,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对资金的需求,三公司将向上述银行继续申请该笔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邢启军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4000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96,673.92万元、负债为88,987.47万元、净资产为7,68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0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911.80万元,净利润622.90万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789.12万元,净利润-392.7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一亿元额度保函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期限为一年;

 3、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三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一亿元额度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张兵先生、李怡厚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鉴于公司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融资业务是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21,951.91(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55,451.91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或简称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21,951.9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55,451.91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董事李梓丰因在外出差,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晓峰因在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秦玉文代为表决。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融资授信提供质押担保。为保障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的权益,我公司拟就该融资债务向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5号(重庆高科 财富园财富二号A栋1楼4#、5#,2楼7#、8#、9#、11#、12#)

 负责人:张国祥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从事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及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其他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公司名称: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7号B栋9层901、902号

 负责人:晏东

 经营范围: 经总公司授权办理各项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11,061.75万元、负债为10,892.61万元、净资产为169.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4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5.09万元,净利润191.49万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3.05万元,净利润232.4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为二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融资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我公司拟就该融资债务向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2、担保期限为二个月;

 3、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二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的融资授信,并为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就上述业务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张兵先生、李怡厚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由于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为二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了质押担保。为保障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的权益,就该融资债务向瀚华担保黑龙江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是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21,951.9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55,451.91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号)的要求,我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B049版面上披露了《公司及相关各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司现对该事项所涉及承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展做以持续披露: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02年3月16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与原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拓展经营领域为原则,同意将其持有的黑龙江省大齐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齐公司”)股权中的一部分(大齐公司45%股权)作为资产置入龙建股份,我公司至此持有大齐公司45%股权,出资额为14850万元,全部为旧路存量资产。

 2002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大齐公路交由省交通厅管理,成立大齐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与大齐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大齐公路本息还清后再对主要投资者予以回报。

 二、承诺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证监会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上述承诺缺少明确的履约时限。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针对承诺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此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取得收益的现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2014年4月10日向我公司出具了《关于回购龙建路桥大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黑交函[2014]23号),承诺于2014年9月30日前对我公司持有的大齐公司股份以现金形式进行回购,并完成资产评估、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及款项支付等手续,回购金额不低于该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4960亿元。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了对大齐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承诺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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