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的要求,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如下:
经查,本公司截止公告日没有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承诺及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