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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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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6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增加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14时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都心族宾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2,506,25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1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2,137,14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0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9,11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1

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会议7人,独立董事王泽九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国珍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黄厚兵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各项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238328499.92%222000.01%1007720.07%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6214514199.78%3175430.20%435720.02%

6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587766499.81%1251000.12%760720.07%
7关于批准签署《长期购销之框架合同书》的议案16238328499.92%222000.01%1007720.07%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9关于公司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6230508499.88%469000.03%1542720.09%
10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11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12关于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13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方承诺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14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15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6230508499.88%222000.01%1789720.11%

其中议案5和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其中议案6所涉事项因与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巨星集团(持有34,445,823股股份)和矿产公司(持有21,981,597股股份)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全体股东及代理人听取了独立董事张力上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盛和资源201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未提出异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蔡宝川律师、张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见证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 报备文件

●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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