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0.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07月0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7月0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 年07月 0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07月0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号:08*****413)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熊素勤、邹七平

 咨询电话:0731-83285599

 传真电话:0731-832855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6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