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在江苏省吴在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现场会议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1,294,93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82 |
网络投票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1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7,624,79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84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 32,417,028 | 99.87% | 42,325 | 0.13% | 0 | 0% | 是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8,822,908 | 99.95% | 30,225 | 0.02% | 66,600 | 0.03% | 是 |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属与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的关联事项,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进行了回避。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417,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42,3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