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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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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4-04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前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涂善忠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2年3月16日-2015年3月16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

 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竞业禁止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涂善忠承诺:

 除普邦园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人没有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本人目前未开展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园林养护等业务,或其他与普邦园林及其控制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普邦园林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普邦园林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普邦园林,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普邦园林,以确保普邦园林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公司对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承诺

 1、根据公司2012年7月31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12-2014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承诺:

 未来三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承诺期限:2012年-2014年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根据公司2014年3月26日披露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公司承诺:

 未来三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承诺期限:2014年-2016年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尚未进入承诺期。

 五、公司对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承诺

 1、根据公司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并对外披露。

 承诺期限:2013年4月17日-2014年4月16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已完成上述承诺。

 2、根据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并对外披露。

 承诺期限:2014年4月17日-2015年4月16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4-04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签署《关于泛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arthasi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之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及《认购协议》,约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港币106,850,000元用于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的100%间接控股股东泛亚环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控股”),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泛亚控股34%股权。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

 公司已于2014年1月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投资付款,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对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泛亚控股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IPO)的申请,并先后于港交所网站披露聆讯后资料集和招股说明书,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6月11日披露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和2014年6月13日披露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

 泛亚控股于2014年6月2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份代号6128,上市后普邦园林持股比例调整至25.50%。

 公司现对在《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泛亚环境(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的公告》中披露的《买卖协议》业绩承诺进行补充披露:“2016年-2018年年均经营性现金净额下滑幅度较2015年不得超过20%”的条款将于泛亚控股上市后取消。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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