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子公司四川吉峰长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吉峰长城)股权转让超过41%给吉峰长城核心管理团队拟组建的有限公司和吉峰长城少数股东刘刚,吉峰长城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吉峰长城的股权比例不超过10%,以上转让价格最终由各方依据审计和评估机构以2014年5月31日基准日对目标公司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吉峰长城核心管理团队拟组建的有限公司
由公司对吉峰长城现有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进行筛选和梳理,经沟通和确认后,这部分人出资组建有限公司作为股权受让方(具体比例需经协商后确定),有利吉峰长城后期团队稳定和持续发展,从而有利于保障吉峰长城应付公司债权的安全回收。
2、刘刚:中国国籍,系吉峰长城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目前持有吉峰长城37%的股权。
上述核心团队人员及刘刚均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吉峰长城概况
吉峰长城成立于2010年8月,公司持有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刘刚等少数股东合计持有49%股权。吉峰长城于2010年8月2日获得由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信息如下: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21000019063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金堂工业园区迎宾大道(金堂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刚
营业范围: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批发、零售和租赁:农业机械批发、零售和租赁;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零售和租赁;其他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和租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和租赁。
2、吉峰长城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吉峰农机 | 2550 | 51% |
刘刚 | 1850 | 37% |
刘勤 | 200 | 4% |
刘斌 | 200 | 4% |
刘毅 | 200 | 4% |
合计 | 5000 | 100% |
注:刘刚、刘勤、刘斌、刘毅为兄弟关系
公司拟转让超过41%的标的股权最终价格由各方依据审计和评估机构以2014年5月31日基准日对目标公司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吉峰长城股权不超过10%,将在协议中明确在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上具有一票否决权,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3、吉峰长城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营业收入 | 99,977.86 | 54,865.45 | 48,456.40 |
净利润 | 2,445.25 | -2,524.64 | -16,053.12 |
资产总额 | 46,934.36 | 53,905.70 | 47,420.63 |
净资产 | 7,174.80 | 2,471.00 | -13,582.12 |
4、吉峰长城近三年坏帐准备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截止2013年底,吉峰长城应收款项余额39,949.23万元,累计计提坏帐准备7,494.50万元,存货余额13,327.48万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4.29万元,可能存在回购担保责任的金额45,255.57万元,累计计提回购准备金1,878.40万元,已充分计提了各项准备金。符合2013年年度审计报(XYZH/2013CDA1023-1)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中的‘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存货的核算方法、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及后续计量方法’的会计政策。
四、本次股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吉峰长城将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对公司当期和今后合并报表产生有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主导优势农机产业,加快向农机综合服务商转型。
由于此次股权转让需要与厂商、债权人及少数股东多方进行详尽谈判,同时由于吉峰长城核心管理团队人员有一个沟通和确认过程,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上述事项,因此交易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为避免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影响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将根据其洽谈进展等情况作进一步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