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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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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3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5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7 人、实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明辉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13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3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史衍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按前述内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40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与瑞士佳能可公司的往来款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与瑞士佳能可公司的预付账款为15,816万元,其中预付货款余额69,633万元,账面暂估待结算货款余额53,817万元,预付货款与暂估待结算款项的差额为15,816 万元。差额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2012年尚未结算完成的业务形成的差额5,091万元;另一部分为2012年以前年度已经结算完成的业务形成的差额10,725万元。

对于2012年尚未结算完成的业务形成的差额5,091万元,依据当年国内外金属价格走势,公司判断未结算的货物在实际结算时的价格不会低于预付货款,而账面暂估货值低于预付货款会导致实际结算时的出库成本降低,虚增2012年的当期利润,因此,出于真实反映当期利润的考虑,在2012年末公司与瑞士佳能可公司往来账务进行集中清理后,对预付款与暂估货款的差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了坏账准备。

由于2013年有色金属价格下跌,在实际结算完毕后,实际结算额低于预付款额,因此收到了瑞士佳能可公司退款4,936万元,实际结算额与暂估货款差额155万元。鉴于收回退款金额较大,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比照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2012、2013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2012年以前年度已经结算完成的业务形成的差额10,72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少计存货价值,形成前期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比照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与金城造纸的应收款项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308万元,因其进入破产程序,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城造纸重整成功,公司获得清偿25万元,未收回的283万元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将坏账准备308万元全部冲回,将破产损失283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因破产损失应核销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比照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三)经2014年6月24日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追溯更正。

二、具体会计处理

(一)2013年以前追溯调整

1、2012年度以前少计存货成本10,725万元,调整2012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10,725万元,并冲回2012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10,725万元,调减201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2、2013年收到了瑞士佳能可公司退款4,936万元,2013年实际结算额与暂估货款差额155万元,共计5,091万元,影响2012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故冲回2012年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调减201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5,091万元,并由其他应收款转入预付账款5,091万元。

(二)2013年会计差错调整

1、2013年收到了瑞士佳能可公司退款4,936万元,调增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4,936万元;

2、调整2013年由预付账款多转入其他应收款155万元,调增预付账款155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55万元;

3、调整金城造纸破产损失283万元,调减营业外支出283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283万元。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2012年追溯调整

上述事项影响调减2012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0,725万元,调增预付账款5,091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3,309万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782万元,调减资产减值损失15,816万元。 对2012年公司本年利润影响增加15816万元。

1、201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

(1)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预付账款32,607,955.3350,914,172.9383,522,128.26
流动资产合计1,187,125,844.1650,914,172.931,238,040,017.09
未分配利润-5,426,670,552.5933,094,212.40-5,393,576,340.19
少数股东权益-39,801,707.6317,819,960.53-21,981,747.10
股东权益合计-3,398,952,372.9750,914,172.93-3,348,038,200.04

(2)合并利润表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资产减值损失2,088,107,249.20-158,158,991.891,929,948,257.31
利润总额-3,470,092,427.92158,158,991.89-3,311,933,436.03
净利润-3,550,656,434.60158,158,991.89-3,392,497,442.71

(二)2013年度会计差错调整

上述事项影响调增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091万元,调增预付账款155万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01万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54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5,219万元,调减营业外支出283万元。对2013年公司本年利润影响减少4936万元。

1、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更正

(1)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预付账款111,711,429.061,550,637.25113,262,066.31
流动资产合计1,311,081,066.951,550,637.251,312,631,704.20
未分配利润-1,252,138,768.751,007,914.21-1,251,130,854.54
少数股东权益-19,484,880.88542,723.04-18,942,157.84
股东权益合计1,829,029,322.221,550,637.251,830,579,959.47

(2)合并利润表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资产减值损失11,541,922.5552,200,055.9163,741,978.46
营业外支出539,713,689.31-2,836,520.23536,877,169.08
利润总额4,194,848,610.59-49,363,535.684,145,485,074.91
净利润4,194,848,610.59-49,363,535.684,145,485,074.91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按前述内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认为锌业公司已按上述更正说明对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锌业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公允反映了锌业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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