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再次进行了核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截至2014年6月底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已离任)万永乐、何启跃、彭国庆、吴阳阳、黄向东、叶桂梁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八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集团公司作为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等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杰赛科技是第七研究所的控股子公司,本集团公司作为杰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作出如下承诺:(1)本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在产品定位及应用领域方面均有明确区分,与杰赛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着充分保护杰赛科技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集团公司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作为管理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杰赛科技而有利于其它企业的决定或判断,并通过广州通信研究所为杰赛科技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3)若因本集团公司直接干预有关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杰赛科技受到损失的,本集团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4)在本集团公司与杰赛科技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单位目前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经营业务,并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任何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职工身份转换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职工身份转换的承诺:“在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发生原七所职工有关事业单位身份转换事宜方面的责任、纠纷和费用由本所承担,由此不会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的新股东的权益构成不利影响。”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资产保全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在《招股说明书》中就1994年金蜂电子设立时,七所投入的固定资产以账面金额出资,并未进行资产评估事宜,七所做出以下关于资产保全承诺:“上述事项可能造成的对于贵公司目前净资产的任何影响,均由我所承担,不会造成发起人出资不实、不会影响贵公司的资本保全”。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关于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承诺:“杰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发生上市前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任何责任和费用支出,由杰赛科技上市前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如出现个别股东不能及时履行连带责任的情况,本所愿先行承担。由此不会对杰赛科技上市后的新股东的权益构成不利影响。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之承诺。”
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六、关于规范使用超募资金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公司在《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中作出承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承诺公布日期:2014年4月23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3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3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上述承诺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