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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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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5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事项

(一)交易内容概述

2014年6月25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与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远投资”)、自然人陶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000万元受让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萍乡市赣西医院(以下简称:赣西医院)75%股权,并通过增资最终取得赣西医院80%股权。

公司与康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明无关联关系,故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康远投资所持有的赣西医院75%的股权,并通过增资最终取得赣西医院8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外投资涉及投资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此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相关事务。

前期对外投资事项回顾如下:

2014年2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000万元受让邛崃福利医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4年4月10日,公司以人民币12780.41万元受让任元和持有及代表的辽渔医院100%产权(即出资人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收购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本次股权收购标的萍乡市赣西医院详细情况的相关资料,及与经营管理层的详细沟通讨论,我们认为:

2.1本次公司收购股权交易事项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收购股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法有效。

2.2本次收购定价依据是基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尽职调查法律报告书及四川朝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产权转让价格,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资产收购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投了赞成票。

(二)交易各方的介绍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法定代表:段志平

注册号:62120020000152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陆佰叁拾贰万玖仟元整

实收资本:陆亿壹仟陆佰叁拾贰万玖仟元整

经营范围:片剂、糖浆剂、散剂、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液、合剂、丸剂、滴丸剂、凝胶膏;日化用品、生物制品销售;医疗投资管理。

2、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2.1 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明

住所: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赣西医院急诊楼五楼

注册资本:叁仟陆佰捌拾贰万贰仟柒佰柒拾元整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自然人陶明先生 (为萍乡市赣西医院实际控制人)

身份证号码360302196805140691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萍乡市赣西医院75%的股权。

1、赣西医院基本情况

赣西医院(以下简称“赣西医院”)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国企萍乡钢铁厂职工医院,2000年更名为萍乡市赣西医院,2004年正式与萍钢公司脱离,实行股份制。2005年3月10日经萍乡市湘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313010000072),经湘东区卫生局同意登记为非营利性(非政府办)综合医院,注册资本1500万元;注册地址:湘东区峡山口街新街;法定代表人:陶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75679569-136031313A1001;有效期限:2012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30日。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治疗)、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目前赣西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床位510张。陶明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

2、股东情况:

赣西医院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

持股比例

出资额

(万元)

所转让

持股比例

所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后

持股比例

1康远投资100%1,50075%1,12525%
 合计100%1,50075%1,1252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赣西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恒康医疗112575%
2康远投资37525%
 合计1500100%

3、审计财务状况

四川朝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赣西医院2013年及2014年1-4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川朝会所审字【2014】第032号和川朝会所审字【2014】第033号审计报告,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2014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114,792,233.58107,237,540.36
负债总额75,519,399.3966,981,968.20
净资产39,272,834.1940,255,572.16
项目2013年1-12月2014年1-4月
营业收入71,065,485.2826,392,378.03
净利润7,060,600.234,483,792.67

(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4、资产评估情况

基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根据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4】0605053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下,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赣西医院100%股权价值评估值为13,175.5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6,263.66万元。

5、定价依据

医疗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改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疗需求在医改政策推动下持续释放, 医疗行业将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期,赣西医院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床位510张,功能齐全。现有12个临床医疗科室,5个辅助科室,下设排上、电厂、九钢三所分院,两个社区医疗中心,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现代化医院。于2003年通过ISO9001、ISO14001两项国际管理体系论证,是萍乡市和湘东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首诊定点医院、湘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内定点医院,江西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医院拥有一批较强的专家团队、管理团队,在当地享受一定知名度,群众接受度高,未来经营业绩有增长空间, 参考本次《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目的是为企业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通过对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测得出的,我们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公允反映赣西医院全部权益价值,综上,各方一致同意赣西医院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0万元(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法定代表人为陶明

乙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段志平;

丙方:陶明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为360302196805140691)

2、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

甲方现拟将其持有的赣西医院100%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三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2000万元人民币。

3、转让价款的支付

在满足支付先决条件之前提下,恒康医疗分叁期以现金形式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及增资价款。

3.1首期转让价款支付时间

在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达成的前提下,于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500万元,其中已支付的500万定金部分抵扣相应一期股价款。

3.2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在转让方向恒康医疗出具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正式税务发票,且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达成的前提下,于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的5,000万元。

3.3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价款支付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及增资价款支付:在转让方向恒康医疗出具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正式税务发票,且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达成的前提下,恒康医疗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的1,500万元并向标的医院支付全部增资价款4,000万元。

4、承诺

为保证标的医院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实际控制人、关键员工承诺,自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保持在标的医院任职(“任职期限承诺”)。若因实际控制人、关键员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视为违反任职期限承诺,实际控制人、关键员工财产继承人应按照本条规定向恒康医疗支付相应赔偿金。

5、治理安排

各方同意,赣西医院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标的医院董事长由陶明担任,另外2名董事由恒康医疗委派。财务负责人由恒康医疗委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各方协商确定。自交割日起,赣西医院应遵照恒康医疗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各项制度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其它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等在交割日后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议制定。

6、费用承担

各方及本协议所涉及股权转让及增资有关的其他相关方均应各自承担该方因签署、执行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相关的其他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费用、财务费用等)。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完成收购。

(六)、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医疗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带来积极影响,给公司、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风险控制及提示

股权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承诺收益无法兑现的风险,从目前赣西医院的经营管理情况综合分析,收购后,该医院能够实现承诺收益;同时,在收购完成后加强对该院的经营管理,并由公司选派两名董事与陶明先生共同组建赣西医院董事会,同时委派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对口管理。医院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风险、行业竞争、国家政策、经营管理风险,鉴于恒康医疗在历次的医疗企业收购中积累了一定实际管理经验,对日后出现的经营管理风险能及时、有效处置化解风险。

二、赣西医院增资事项

上述股权交易完成后,根据公司规划安排,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资源,各方一致同意对赣西医院进行增资,将赣西医院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增至人民币1,875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万元,增资部分由恒康医疗以现金方式认缴,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所应缴付的增资价款为4,000万元(“增资价款”),其中375万元计入标的医院注册资本,剩余3,625万元计入标的医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赣西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标的医院新增注册资本(万元)应缴付之增资价款(万元)增资完成后的出资额(万元)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
1恒康医疗3754,0001,50080%
2康远投资0037520%
 合计3754,0001,875100%

本次增资目的在于增加赣西医院的营运资金,改善股本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5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06月2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6月25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西康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萍乡赣西医院75%的股权,并通过增资方式最终持有赣西医院80%股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06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萍乡市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栾远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到期时间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到期时间一致。(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登于2014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栾远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9日生,北京大学EMBA;历任太极集团副总经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工作。栾远东先生未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该公司及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5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201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提议一致表决通过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4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7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ofo.com.cn)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14-056)。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此议案将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8日)。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一项议案,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薛迪桦 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4年 月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恒康医疗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收购萍乡赣西医院75%股权暨增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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