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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6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陈燕燕以通讯会议方式参加,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0,676,947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将不超过171,203,084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总股本的变动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A. 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B.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C. 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D. 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后的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相关事宜;

2、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确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配股价格、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具体申购办法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以及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各项合同、文件和协议;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及市场情况、公司实际需求等情况,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配股发行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确定为配股失败。在此情况下,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的股东;

10、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权项目融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股权项目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并为此向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股权标的的100%进行质押;

2、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武清区汉沽港镇自行车王国产业园祥园道南侧、福远路西侧的工业用地[注:房地证{津字第122051300254号}]及其建筑物进行抵押。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该土地账面原值为1,582.32万元,账面净值为1,558.59万元。

公司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

截止2014年6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3,130.64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4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周和平先生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建筑建材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化工产品、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八)保荐代表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新增(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保荐人与公司应当在保荐协议中约定,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保荐人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三十六条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备注:因新增加第二十二条,因此以下条款编号依次修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变更为 “第二十三条”,以此类推。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针对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配股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配股方案的实施能加快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配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公司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司业务长足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6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深圳前海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圳前海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深圳前海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沃尔核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拟定经营范围(暂定,以公司登记为准):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建筑建材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化工产品、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子公司,可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该项投资符合当前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可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2、设立该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拓展新业务,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

3、设立该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由于深圳前海子公司的设立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因此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子公司成立后,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6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14年7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7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 配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4 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2-5 配售对象

2-6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2-7 发行时间

2-8 承销方式

2-9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0 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7、《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申请股权项目融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及2014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30沃尔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议案1、2、3、4、5、6、7、8、9100.00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1.00元
议案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2.00元
议案2.01配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元
议案2.02发行方式2.02元
议案2.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2.03元
议案2.0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2.04元
议案2.05配售对象2.05元
议案2.0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2.06元
议案2.07发行时间2.07元
议案2.08承销方式2.08元
议案2.0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2.09元
议案2.10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2.10元
议案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00元
议案4《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元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5.00元
议案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6.00元
议案7《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7.00元
议案8《关于申请股权项目融资的议案》8.00元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 ,选择“用户密码登陆” ,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李翠翠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1配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2-5配售对象   
2-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2-7发行时间   
2-8承销方式   
2-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0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7《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申请股权项目融资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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