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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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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投资组合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受托管理的长信基金-鸿盛11号资产管理计划、长信基金-鸿盛1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长信基金-鸿盛13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4年6月24日合计持有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28,140,000股,占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17%。其中,长信基金-鸿盛11号资产管理计划、长信基金-鸿盛1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长信基金-鸿盛13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6,970,000股、7,920,000股和13,250,000股,各占该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78%、2.02%和3.38%。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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