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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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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66,805,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6月19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3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41)等公告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5.49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1,000万股,其中,汇富东方1号-4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45,500万股;华夏资本定向增发-东方1号-4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45,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发行价格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5.49元/股调整为5.46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5.49元/股-0.03元/股)/(1+0%)

 = 5.46元/股

 2、调整发行数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1,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1,500万股,其中,汇富东方1号-4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45,750万股;华夏资本定向增发-东方1号-4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45,750万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499,590万元/5.46元/股

 =91,500万股

 除以上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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