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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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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6月6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14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6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7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7月4日14:0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3日15:00至2014年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4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7月3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4年7月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4日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委托

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0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3日15:00至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潘大圣、巫好召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议案

序号

表 决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351号)的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前提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4年8月底实施完毕;

2、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4月实施完毕;

3、假设以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比2013年增长10%;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2014年末发行前和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利润分配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前提条件,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如下:

项 目2013年度/2013-12-312014年度/2014-12-31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214,256,620214,256,620259,256,62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2,782,871.6258,061,158.78
本期现金分红(元)13,391,038.804,285,132.4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361,950,000.00
现金分红实施完成月份2013年5月2014年4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2014年8月
期初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元)700,174,733.62757,547,514.15
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元)757,547,514.15811,323,540.531,173,273,54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7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70.25
每股净资产(元)3.543.79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57.416.42

注1: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14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因本次发行价格远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2014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由3.79元提高至4.53元,每股净资产增加0.74元,增长比例为19.51%。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仍将保持增长,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及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会摊薄。

二、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5、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7、配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一定时期内会摊薄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但是会增加公司每股净资产水平,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人才引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1、整体实力迅速增强,为公司未来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加强,市场价值和整体估值明显提高。公司将立足于大交通信息化领域,紧抓国家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建设的发展机遇,发挥科技型企业优势,依托企业品牌和资源优势,积极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加大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望快速增长,从而更好的回报股东。

2、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制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立足“服务于大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在交通信息化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市场覆盖高速公路、港口航运、城市智能交通等多个行业信息化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在提升公司技术服务能力、满足港航信息化市场需求的同时,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规模,实现公司港航信息化业务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的协同发展,为公司港航信息化未来业务扩张打下良好基础。公司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使公司的最终用户由道路建设和管理单位扩展到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有利于公司抢抓我国公路信息化和智能交通业务大发展的市场机遇,增加公司的客户范围和业务收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业务和盈利结构。公司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推动公司在交通信息化建设业务的全面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对终端市场的服务和管控能力,强化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将充实公司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营运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交通信息化建设业务规模及服务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营业收入49,950万元,预计年新增利润总额9,246万元,按公司目前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计算,预计年新增净利润7,859万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5,278.28万元,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1,425.66万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为0.25元。假设公司现有业务未来净利润水平保持不变、募集资金项目全部达产后能够实现预测效益,以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5,925.66万股测算的募集资金项目全部达产后的每股收益为0.51元,与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相比,增幅为105.6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加大人才引进和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信息行业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公司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人才发展战略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近年来,公司规模和效益稳步增长,2009年至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从23,878.99万元增加至79,484.81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5.07%,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3,318.51万元增加至7,076.3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84%。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内部管理流程制度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0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351号)的要求,公司需要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0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监管函》(皖证监函字[2010]第130号),相关情况如下:

主要内容:

安徽证监局于2010年4月6日至4月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关注以下问题:

1、公司未按照要求建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

2、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部分款项,未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程序,同时公司尚未制定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3、公司个别系统集成项目未严格按照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

4、公司在2009年度开展的部分套期保值业务持仓时间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严格匹配。

5、公司“三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未充分记录相关发言要点。

整改措施: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司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年报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明晰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的追究机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年报。今后,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企业发展和公司内部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新制度及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管理层会议讨论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控制流程》,对募集资金的总体规划、月度计划、使用申请、验收归档进行了程序控制。规定总体规划由相关管理层会议讨论通过,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下达各相关部门执行;各相关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月度具体计划,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执行;各相关部门根据月度具体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申请,严格按照月度计划进行资金使用申请。对前期支付的部分款项未体现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程序,公司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引以为戒。

公司本着对企业和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施行以下措施规范超募资金的使用,以期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投资者: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要求做好超募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工作。

(2)尽快组织管理层会议,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市场变化对超募资金使用做出总体规划。

(3)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已通过相关决议执行)。

(4)对尚未明确具体使用方向的超募资金,公司将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以节约财务成本(已通过相关补充协议执行)。

3、公司现施行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公司财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积极和项目人员进行沟通,努力做到系统集成项目收入成本之间的配比,减少人为主观分配情况。

(2)公司财务要参与项目成本预算的制定过程,对项目成本的总体情况要有总体了解掌握,提高项目成本核算的配比性。

4、公司2009年6月份平仓后至今未再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公司上市后,为了加强对投资风险的管理,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组织机构、授权程序审核、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避免期货套期保值带来的投资风险。

5、公司在IPO申报期已经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公司“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制定了严格会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今后,公司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三会”会议记录的制作和管理,使会议记录能够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会议过程中的发言情况,使其更加详实、可读;同时公司将完善归档资料的内容,包括:经董事长签字的会议申请、会议通知、签到表、议案、决议、表决票等相关文件,并妥善保存。

二、2013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3]第253号),相关情况如下:

主要内容:

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年报现场检查,关注以下问题:

1、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司存在少量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跨期入账的情形。二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研发费用确认为开发支出的财务凭证附件不够充分;个别系统集成项目收入凭证未附接受服务方或监理方的检验结算报告,原始凭证不完整,不符合公司收入核算政策(款项期后已收回)。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信息披露方面:公司2012年年报关于销售前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12年年报披露的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应收账款前五名数据为2011年年报数据。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1号)的相关规定。

3、内幕交易防控方面:公司部分重大事项如2012年度业绩报告、2012年收购标的公司时重大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对中介机构人员的登记不全。在接待投资者调研方面,对调研投资者的登记信息不全,部分调研未做调研记录。

4、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个别支出由公司基本户支付,再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情形。

整改措施:

1、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近年来已制定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得到贯彻落实。随着公司上市后安徽省外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所从事的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又多位于僻远和交通不便利地区,造成项目出差人员不能及时回公司报销相关票据,从而导致费用跨期情况的产生。为减少和杜绝该类事项的发生,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制定发布了文件号:WTKJ-TZ-2013-028,“关于进一步加强‘报账发票期限’管理的通知”。今后,公司财务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要求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研发费用确认为开发支出,是根据研发项目已经进入了具备形成一项新技术的基本条件,且开发针对性强,形成成果可能性大的开发阶段。该阶段的判定主要是以技术部门提供的《研究工作报告》为依据。今后,华东电子财务部将加强对项目开发阶段的跟踪,并把相关档案作为资本化时点原始凭证附件一并附列。同时,项目开发结束后,对于符合转入无形资产条件的,将把著作权、专利权或者其他权利证书复印件作为结转无形资产凭证的原始附件。

2012年,由于华东电子承接了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的港航信息化建设项目,港航建设项目的用户通常采用“取整确认工程量”的方式提供相关依据,华东电子在收到该工程量的确认单后,认为确认单不够严谨,因此退回用户方要求重新确认,但用户方以已经支付货款为由,未予重新出具工作量确认单,导致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

公司和华东电子针对此问题已做如下整改:

(1)项目经理必须及时与用户沟通,对已提供的工程项目服务,积极向用户或工程监理索取根据工程进度检验情况确认的工程结算报告或者检验报告、验收单确认书,并尽快递交到财务部;

(2)财务部也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根据项目进度,积极督促项目经理索要相关单据;

(3)公司针对贵局本次年报检查和要求,将于近期组织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销售前五名客户名称、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和应收账款前五名数据不准确,是由于公司在操作过程中粘贴错误以及后期审核不严导致的。公司针对此问题将在今后的年报编制过程中做出如下整改:

(1)加强年报编制的组织领导,在制定年报总体编制方案的同时,细化工作流程,实行多级复核,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年报编制各个阶段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并且要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可靠,促进年报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2)通过日常培训,提高年报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数据差错,从源头提高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年报编制水平;

(3)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和强化《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执行,加强公司董事会对年报编制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保障,使相关审查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的检查落实。

公司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内部管理,以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杜绝和避免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3、公司已于2010年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制订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并在重大事项和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但对于需要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的重大事项的范围理解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在今后工作要加强政策和理论学习,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公司已于2010年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制订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并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在涉及对调研投资者个人信息进行登记时,有些是因为调研过程时间较为仓促,疏漏了某些项目的填写;另外,有些调研人员尚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所以导致登记的信息不全。

公司针对此问题施行了以下整改措施:

(1)对特定对象的调研或采访实现预约登记,强化事前管理;

(2)根据预约事项填制预约登记单,预约登记单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生效;

(3)特定对象的调研或采访前要求先签相关文件再进行调研;

(4)公司要增派人员参与调研活动,加强现场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各个管理环节,明确提示责任义务;

(5)在特定对象的调研或采访结束后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报备和管理工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0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和安徽证监局皖证监函字〔2010〕149号“关于规范辖区上市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管理投资者调研活动。

4、公司已于2010年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制订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在证监局严格监管、保荐机构和银行的指导和监督下,保证了募集资金有效、安全、规范的使用。经自查,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项目个别支出先由基本户支付再由募集户转入基本户的情况”,是由于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诸如:市场开拓费、劳务费用和零星辅材采购等款项,必须以现金报销的方式支付,无法从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直接支付所致。

今后,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强化执行力度,对确实无法从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转账支付的资金,在报销过程中,也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要求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待日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资金转入基本户时,再重新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对照管理制度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不低于8.3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33元/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的原因说明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8.3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详见2013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4,256,6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4年4月9发布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此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于2014年4月15日实施完毕。

二、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8.3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8.35元/股-0.02元/股=8.33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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