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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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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4-05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单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及授权,公司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茵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金茵支行”)签署银行理财协议,使用一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齐商银行金茵支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齐商银行“金达创富理财” SD6029号

产品代码:801SD006029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购买金额:100,000,000人民币

申购日:2014年6月17日

起息日:2014年6月18日

到期日:2015年6月18日

产品收益率:6.1%/年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齐商银行金茵支行无关联关系。

风险提示:

1.产品不成立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齐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产品合约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我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合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

2.市场风险:本产品为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3.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发生约定的触发条件,我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体现为产品变现能力大小,本产品约定客户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有可能导致甲方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

5.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银行将按照合约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和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项下的发行人、债务人、担保人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理财计划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同时本产品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工具/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6.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批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齐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齐商银行网站或致电齐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588)或到齐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齐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齐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齐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齐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我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我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处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资金投向、项目进展等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处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期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是否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
兴业银行3,0002014年6月11日2015年7月1日 
中国工商银行27,0002014年5月28日2014年8月25日 
中国工商银行3,0002014年5月27日2014年8月25日 
齐商银行10,0002014年5月23日2015年5月20日 
中国农业银行40,0002014年5月12日2014年8月11日 
兴业银行3,0002014年5月8日2014年6月9日13.41
光大银行10,0002012年10月24日2013年01月24日103
兴业银行10,0002013年09月03日2013年09月18日16.44
中国农业银行13,0002012年01月01日2012年03月30日158
中国农业银行12,0002012年02月01日2012年04月30日145
中国农业银行10,0002012年06月17日2012年06月29日12
中国农业银行10,0002012年07月30日2012年08月11日12
中国农业银行15,0002012年04月04日2012年05月11日75
中国农业银行6,0002012年10月13日2012年11月16日20

五、备查文件

齐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认购协议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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