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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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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3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1,02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代码股东名称
1080****259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0****696武汉中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80****328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0****577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
5002****428常州星河物资公司
6002****430福建晋江陈埭岸兜第四皮塑厂

五、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71号汇丰企业总部8栋B座

电话及传真:027-82832006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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