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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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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第4项的内容,具体为:

 修改前的内容: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东吴转债份额、可转债A份额与可转债B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东吴转债份额、可转债A份额与可转债B份额各自的基金资产净值、东吴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修改后的内容:

 “(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东吴转债份额、可转债A 份额与可转债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和东吴转债份额、可转债A 份额与可转债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全文将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敬请投资者查阅。同时,本公司将按照前述修改内容在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修改相关内容,并将修改后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垂询相关事宜。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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