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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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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3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5日、6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4】第10号、公司部函【2014】第14号),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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