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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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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总额为 2,160,000,000 元。

鉴于公司回购了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所回购股份现已注销,目前公司股本为1,076,420,00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每10股派20.0665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5986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6318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99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33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07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08*****393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308*****387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408*****552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08*****355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608*****33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708*****225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
801*****826杨廷栋
901*****936张雨柏
1008*****746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1*****918钟玉叶
1201*****011朱广生
1301*****253冯攀台
1401*****052陈宗敬
1501*****269高学飞
1608*****448南通盛福工贸有限公司
1700*****163丛学年
1801*****723周新虎
1901*****648王述荣
2008*****642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2101*****407赵凤琦
2201*****773李风云
2301*****112张德佳
2401*****826郑步军
2501*****953谢玉球
2601*****487王世强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5-52489218

传真电话:025-52489218

咨询联系人:张庆芹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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