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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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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4-026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累计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告。

 2、召开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10:3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石景山政达路6号北方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记名累计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持有及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9,947,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54%。

 现场会议由 李建民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现场记名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 129,947,509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粤涛先生为北方国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以现场记名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 129,947,509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审议通过了选举李京涛先生为北方国际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此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吴冠雄、李慧青 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14年6月11日

 王粤涛简历:

 1968年生,中共党员,华东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业外贸专业,工学/经济学双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机电处业务员、项目一处工程师、北非代表处工程师、国际合作部项目一部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北方工业公司驻南非代表处总代表,驻津巴布韦代表处总代表,北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经核实,王粤涛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经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推荐选举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李京涛简历:

 1966年生,中共党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工业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助理会计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北京开发服务公司会计,北方航空客货代理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北方国际运输代理公司财务一部助理会计师、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财务金融部助理会计师、清欠办公室助理会计师、财务金融部会计师、驻中东地区区域中心(阿联酋代表处)财务代表,现任中国万宝工程公司财审部副主任。经核实,李京涛先生未持有北方国际的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处罚。本次经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推荐选举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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