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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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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将制定
任晓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的决定,央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年报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一些互联网企业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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