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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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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4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6日发出,于2014年6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廖光文董事委托黄其森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人民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壹级资质证书,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业务板块实际业务母公司。

为加快福州泰禾旗下位于福建省、北京区域、上海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福州泰禾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2、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拾景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北京泰禾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五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4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人民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壹级资质证书,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业务板块实际业务母公司。

为加快福州泰禾旗下位于福建省、北京区域、上海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资金需求,福州泰禾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2、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拾景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北京泰禾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五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楼七层

法定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3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71,986.211,692,600.53
负债总额316,877.961,581,437.43
净资产155,108.25111,163.10
 2012年度2013年度
营业收入128,363.74199,947.13
净利润17,574.4928,186.93

2、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政府路2号

法定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3年6月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物业管理。

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新设立,暂未实现营业收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20,944.61
负债总额120,009.77
净资产934.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1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为25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北京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福州泰禾旗下位于福建省、北京区域、上海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通州台湖拾景园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福州泰禾、北京泰禾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福州泰禾旗下位于福建省、北京区域、上海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及通州台湖拾景园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此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976,067.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年末)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584.65%,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4-4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6月1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审 议 事 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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