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4-2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集团,持有本公司25.67%股权)书面提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议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审议《关于增补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泸州老窖集团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姜玉梅女士(简历附后)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公司董事会认为姜玉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有关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补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姜玉梅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任期将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一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玉梅女士简历

 姜玉梅,女,1963年生,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共产党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中心立法调研员,四川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专家委员,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理事,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员,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咨询专家,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姜玉梅女士同时担任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独立董事。

 姜玉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4-2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现特将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说明:2014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的议案》,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9时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⑴截止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⑶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鉴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大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⑴《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章程>修订案》(《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作同样修订);

 ⑺《关于增补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⑻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特别说明事项

 ⑴前述提案中,除《<章程>修订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⑵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⑶姜玉梅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披露情况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请参见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⑴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⑵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17:00

 3、登记地点: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七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亮 王川

 联系电话:0830—2398826

 联系传真:0830-2398864

 邮政编码:646000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本委托书复印、重新打印均有效。

 非全权委托请注明具体投票指示。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14-25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就提名 姜玉梅 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31___次, 未出席 __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姜玉梅,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31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