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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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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生股份,证券代码:002625)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因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5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6日起继续停牌。 201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6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99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7,991,8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6,987,7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934,800 | 64.36% | | | 37,967,400 | | 37,967,400 | 113,902,200 | 64.36%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5,693,200 | 64.15% | | | 37,846,600 | | 37,846,600 | 113,539,800 | 64.15%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5,693,200 | 64.15% | | | 37,846,600 | | 37,846,600 | 113,539,800 | 64.15%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5、高管持股 | 241,600 | 0.21% | | | 120,800 | | 120,800 | 362,400 | 0.2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057,000 | 35.64% | | | 21,028,500 | | 21,028,500 | 63,085,500 | 35.64% | 1、人民币普通股 | 42,057,000 | 35.64% | | | 21,028,500 | | 21,028,500 | 63,085,500 | 35.6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17,991,800 | 100% | | | 58,995,900 | | 58,995,900 | 176,987,7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6,987,7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 咨询电话:0571-64662918 咨询传真:0571-64661988 咨询联系人:贾坤 钱智龙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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