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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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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BOT、城市电动乘用车共享或其他适当的模式。

1、在具体实施城市,合资公司及其股东可选择当地的相关利益主体(如当地政府投资类企业、机动车制造企业、公共交通企业等),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与运营。

2、合资公司负责合作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的规划、组织、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建设组织及后期项目的运维服务。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以期尽快完成正式交易文件并尽快实现合资公司快速启动和合作项目的正常经营。在合资公司和合作项目中,原则上双方应享有与其各自持股比例相当的权利。在合作前期阶段,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原则上主要由泰坦能源管理团队负责。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公司在新能源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突破。公司将发挥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优势,整合新能源汽车上下游资源,打造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城市电动公交营运以及充放电基础设施等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从而分享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行业红利,谋求快速占领“朝阳行业”的广阔市场空间。同时,为公司新能源整体发展战略奠定基础,促进公司向“煤电一体化、能源物流仓储、新能源”多元能源产业化发展战略转型。

本次合作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东路5-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东路5-8号

电话:0891-6780690

传真:0891-6780690

邮政编码:85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40000200017708(1-2)

税务登记证号码:藏国税字540128064683891号

经营期限:2013年11月19日至203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阿旺索郎,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份主要是对永泰能源长期发展前景表示认可,看重其未来的成长性和带来的投资收益。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继续增持或减少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永泰能源非公开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发行对象为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永泰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它发行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4.464元/股,90%则为4.018元/股。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及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的公积金转增和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后的交易均价为2.182元/股,90%则为1.964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076,142,132股,其中,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15亿元认购761,421,320股。本次发行结束后,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预计持有永泰能源有限售条件股份761,421,320股,占永泰能源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8.84%。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行为未引起永泰能源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永泰能源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永泰能源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情况,未来无与上市公司之间有其他安排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认购永泰能源股份的决议、合同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6号楼F1层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6号楼F1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6号楼F1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6号楼F1层

电话:0532-86128132

传真:0532-80932087

邮政编码:266061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212020001988

税务登记证号码:鲁税青字370212057297981号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份主要是对永泰能源长期发展前景表示认可,看重其未来的成长性和带来的投资收益。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继续增持或减少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永泰能源非公开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发行对象为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永泰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它发行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4.464元/股,90%则为4.018元/股。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及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的公积金转增和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后的交易均价为2.182元/股,90%则为1.964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076,142,132股,其中,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15亿元认购761,421,320股。本次发行结束后,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计持有永泰能源有限售条件股份761,421,320股,占永泰能源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8.84%。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行为未引起永泰能源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永泰能源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永泰能源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情况,未来无与上市公司之间有其他安排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认购永泰能源股份的决议、合同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新建东街2号襄矿写字楼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

办公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新建东街2号襄矿写字楼三层

电话:0355-7433871

邮政编码:046200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40423200042887

税务登记证号码:长地襄字140423065575972号

经营期限:2013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投资项目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份主要是对永泰能源长期发展前景表示认可,看重其未来的成长性和带来的投资收益。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继续增持或减少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永泰能源非公开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发行对象为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永泰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它发行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4.464元/股,90%则为4.018元/股。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及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的公积金转增和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后的交易均价为2.182元/股,90%则为1.964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076,142,132股,其中,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10亿元认购507,614,214股。本次发行结束后,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持有永泰能源有限售条件股份507,614,214股,占永泰能源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89%。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行为未引起永泰能源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永泰能源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永泰能源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情况,未来无与上市公司之间有其他安排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认购永泰能源股份的决议、合同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

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7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

电话:025-83192323

传真:025-83197564

邮政编码:210008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100000149594

税务登记证号码:苏地税字32010256287798X号

经营期限:2010年11月19日至2030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自有资产租赁;物业管理;电子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份主要是对永泰能源长期发展前景表示认可,看重其未来的成长性和带来的投资收益。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继续增持或减少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永泰能源非公开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发行对象为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永泰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它发行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4.464元/股,90%则为4.018元/股。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及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的公积金转增和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除权除息后的交易均价为2.182元/股,90%则为1.964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076,142,132股,其中,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10亿元认购507,614,214股。本次发行结束后,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预计持有永泰能源有限售条件股份507,614,214股,占永泰能源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89%。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行为未引起永泰能源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永泰能源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永泰能源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情况,未来无与上市公司之间有其他安排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认购永泰能源股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认购永泰能源股份的决议、合同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阿旺索郎85085
单克华15015
合计1,000100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阿旺索郎中国拉萨

序号名称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股数(股)
1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500,0002,538,071,064
2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3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4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507,614,214
5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000507,614,214
合 计1,000,0005,076,142,13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西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增加761,421,320股

变动比例:8.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00100
合计2,000100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杨 鹏中国山东
董事庄正欣中国江苏
董事辛 剑中国山东
董事涂洪涛中国山东
董事韩德波中国山东

序号名称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股数(股)
1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500,0002,538,071,064
2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3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4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507,614,214
5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000507,614,214
合 计1,000,0005,076,142,13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西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6号楼F1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增加761,421,320股

变动比例:8.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类型合伙人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山西鑫典投资有限公司10020%
有限合伙人襄垣县漳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40080%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曼丽中国北京

序号名称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股数(股)
1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500,0002,538,071,064
2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3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4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507,614,214
5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000507,614,214
合 计1,000,0005,076,142,13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西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长治市襄垣县开元东街财政局办公楼七层707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增加507,614,214股

变动比例: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00100
合计4,000100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朱明亮中国江苏
董事窦立峰中国江苏
董事龚九彬中国江苏

序号名称认购金额(万元)认购股数(股)
1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主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500,0002,538,071,064
2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3山东诺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761,421,320
4襄垣县襄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507,614,214
5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100,000507,614,214
合 计1,000,0005,076,142,13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西
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7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增加507,614,214股

变动比例: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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