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2014年6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或“集团公司”)的通知,大东南集团已于2014年5月29日与质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1,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19%)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二、再次股权质押情况
2014年6月5日,大东南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2,426,200股 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截止公告日,大东南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263,603,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3%,集团公司质押的总股数为258,586,199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10%,占公司总股本698,652,312股的比例为37.01%。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解除的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