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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1,168,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000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6000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1,168,2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3,401,907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 0 | |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168,256 | 100% | | 42,233,651 | | | 42,233,651 | 253,401,907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1,168,256 | 100% | | 42,233,651 | | | 42,233,651 | 253,401,907 | 100% |
三、股份总数 | 211,168,256 | 100% | | 42,233,651 | | | 42,233,651 | 253,401,907 | 1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53,401,907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 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
咨询联系人:杜晓东、罗乐
咨询电话:010-68137579
传真电话:010-83528922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