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5月3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昌机场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赣锋锂业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赣锋锂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美拜电子100%的股权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初步预估,美拜电子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05亿元,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亿元;若最终标的资产的实际评估价值低于上述作价,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将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予以修改。
同时,本次交易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履行及实施。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表决结果如下: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其中对价总额的70%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总额的30%以现金支付。
(1)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9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31.4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31.48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购买资产
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购买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美拜电子100%股权,经初步预估,美拜电子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05亿元,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亿元;若最终标的资产的实际评估价值低于上述作价,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将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予以修改。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预计为8,894,535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李万春、胡叶梅。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李万春、胡叶梅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锁定期安排
李万春、胡叶梅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20日内, 李万春、胡叶梅应办理完毕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在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即2014 年3月31 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如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收益,则该收益由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则该亏损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李万春、胡叶梅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方案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0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购买资产成交价、最终发行价格为依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制作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并将在该预案基础上根据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资料编制《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美拜电子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本公司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美拜电子的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目前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高于1亿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2 条第二款的规定。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良彬先生在其他法人股东(新余市总商会)中任会长兼法定代表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包括关联方新余市总商会在内的其他7位股东(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华丽服装有限公司、江西金土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总商会、欧阳楚江、江西凯祥工贸有限公司、肖维华)在新余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商业投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20%。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临2014-045赣锋锂业关于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赣锋国际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投资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和加拿大国际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爱尔兰合资企业协议》及《关于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的债转股和投资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预算方案,在2014年度由赣锋国际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用于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和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项目的勘探及相关费用。
临2014-046赣锋锂业关于制订赣锋国际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投资预算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欧阳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临2014-047赣锋锂业关于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并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6月5日召开。我们作为赣锋锂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赣锋锂业拟向李万春、胡叶梅(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及由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的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待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赣锋锂业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净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拓展现有业务领域,提升公司锂产业链综合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根据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目前经营状况,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故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合法,同意聘任欧阳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地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与包括关联方新余市总商会在内的七位股东在新余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郭华平 李良智 黄华生
2014年6月5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赣锋锂业”)拟通过向李万春、胡叶梅(以下合称“本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人所持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赣锋锂业在本次交易项下的交易对方, 特此承诺与保证如下:
1. 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人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万春(签字)
胡叶梅(签字)
日期: 2014年6月5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通过向李万春、胡叶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 本公司特此承诺与保证如下:
5.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 本公司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3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南昌机场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赣锋锂业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赣锋锂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美拜电子100%的股权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初步预估,美拜电子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05亿元,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亿元;若最终标的资产的实际评估价值低于上述作价,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将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予以修改。
同时,本次交易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履行及实施。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表决结果如下: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其中对价总额的70%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总额的30%以现金支付。
(1)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9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31.4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31.48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购买资产
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美拜电子100%的股权。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购买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美拜电子100%股权,经初步预估,美拜电子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05亿元,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亿元;若最终标的资产的实际评估价值低于上述作价,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将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予以修改。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预计为8,894,535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李万春、胡叶梅。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李万春、胡叶梅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股份。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锁定期安排
李万春、胡叶梅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该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20日内, 李万春、胡叶梅应办理完毕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在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即2014 年3月31 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如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收益,则该收益由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则该亏损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李万春、胡叶梅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8.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方案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0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购买资产成交价、最终发行价格为依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制作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并将在该预案基础上根据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资料编制《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包括关联方新余市总商会在内的其他7位股东(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新余市华丽服装有限公司、江西金土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总商会、欧阳楚江、江西凯祥工贸有限公司、肖维华)在新余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20%。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良彬先生在其他法人股东(新余市总商会)中任会长兼法定代表人,所以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暂定,以工商注册为准)
1、公司名称: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设立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商业投资;
5、股东及持股情况:
第一期拟到位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姓名(名称)、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实缴
出资额(万元) | 出资
方式 | 持股
比例(%) |
1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现金 | 20 |
2 | 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3 | 新余市华丽服装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4 | 江西金土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5 | 新余市总商会 | 100 | 现金 | 10 |
6 | 欧阳楚江 | 100 | 现金 | 10 |
7 | 江西凯祥工贸有限公司 | 100 | 现金 | 10 |
8 | 肖维华 | 50 | 现金 | 5 |
合计 | 1000 | | 100 |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新余市总商会基本情况
登记证书号:社证字第178号;
住所:新余市工商联;
法定代表人:李良彬;
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
业务主管单位:新余市工商联;
发证日期:2012年7月13日;
有效期限:2012年7月13日-2015年7月13日;
业务范围:培训,咨询,服务,协调。
2、非关联方情况
(1) 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521210003053;
住所:分宜县北环东路;
法定代表人:邱新海;
注册资本:20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2011年3月24日-2015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以上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2)新余市华丽服装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500210010172;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城南新栋区1号;
法定代表人:詹慧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200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服装制做/加工/销售/钢材/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西金土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500210012238;
住所:新余市渝东大道;
法定代表人:阮昭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私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3日;
营业期限:2002年3月23日-2020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粮油及其制品加工/早中晚稻收购/饲料加工/土特产品/小麦、玉米销售、仓储/铸造材料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且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4)欧阳楚江:男,1969年12月出生,住所:江西新余;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50219691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 江西凯祥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 360500210012641;
住所:新余市袁河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张灿文;
注册资本:44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月31日;
营业期限:2007年1月31日-2017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生铁/钢坯/冶金炉料/钢材/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煤炭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6)肖维华:男,1978年12月出生,住所:广东深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50219781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除新余市总商会之外,其他4名法人股东与2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拟到位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姓名(名称)、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实缴
出资额(万元) | 出资
方式 | 持股
比例(%) |
1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 | 现金 | 20 |
2 | 新余市恩达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3 | 新余市华丽服装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4 | 江西金土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 150 | 现金 | 15 |
5 | 新余市总商会 | 100 | 现金 | 10 |
6 | 欧阳楚江 | 100 | 现金 | 10 |
7 | 江西凯祥工贸有限公司 | 100 | 现金 | 10 |
8 | 肖维华 | 50 | 现金 | 5 |
合 计 | 1000 | | 100 |
2、组织架构:
①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李良彬担任,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②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监事一人,由新余市总商会委派人员担任。
③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新余市总商会委派一人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3、签署及生效条件:
投资协议经各方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新余市总商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地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与包括关联方新余市总商会在内的七位股东在新余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赣锋锂业本次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李良彬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赣锋锂业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金额较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参股发起设立新余商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异议。
八、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利于公司持续长远发展,增强公司自身抗风险能力,公司经研究决定参股发起设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促进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赣锋国际2014年度
海外矿产资源勘探投资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赣锋国际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投资预算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国际”)和加拿大国际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锂业”)签订的《爱尔兰合资企业协议》及《关于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的债转股和投资协议》,同意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预算方案,在2014年度由赣锋国际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用于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和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项目的勘探及相关费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属于赣锋国际对其控股的海外矿产资源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海外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1、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
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位于都柏林以南 80公里处的爱尔兰伦斯特锂伟晶岩矿石带,此伟晶石带延展超过 50公里范围,目前在 292 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八个勘探许可证。该项目上世纪70年代曾做过小规模勘探,发现有19个锂的矿床,目前还无法对资源量进行预估。
2013年1-5月份,国际锂业委托爱尔兰AURUM地质勘探公司,对Blackstair 锂矿项目的历史地质资料进行收集并现场化探和钻孔采集岩芯分析验证。8月中旬,公司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对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尽职调查报告显示,Blackstairs锂矿含锂伟晶岩矿位于伦斯特花岗岩体外0.5-2Km,为伟晶岩脉型锂辉石矿体,成矿带南西—北东方向延伸30余千米,分布5个矿点,各矿点均有锂辉石矿体或转石,通过与国内类似锂辉石伟晶岩矿体成矿条件对比,该区成矿带具有延伸长,规模大,局部矿体品位高等特点,其成矿条件较好,具有较大的找矿远景。
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和国际锂业签订《关于获取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权益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获取国际锂业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不低于51%权益 ,国际锂业Blackstairs项目的勘探权已从TNR Gold Corporation整体转移至国际锂业在爱尔兰的全资子公司爱尔兰公司。201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了国际锂业通知,国际锂业已按《爱尔兰合资企业协议》约定将爱尔兰公司的51%股份转至赣锋国际名下,转让完成后,赣锋国际持有爱尔兰公司51%的股份,国际锂业持有其 49%的股份。
关于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更详细情况,可详见2012年9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公告》;2012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2013年10月12日、2013年12月10日、2014年3月21日和2014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项目
Mariana锂-钾卤水矿项目位于阿根廷西部的安第斯山脉地区,横穿Llullaillaco 盐湖,以钾、锂和硼为主。
公司委托澳大利亚Geos矿业公司对国际锂业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项目进行了独立评估,其在评估报告中叙述:通过当前的数据水平和置信度表明,有效的勘探目标含水层系统范围为8.40亿立方米至38.62 亿立方米,这取决于孔隙度情况,其所含卤水容量介于0.67亿立方米至11.59 亿立方米之间。根据从含水层系统中开采卤水的30%有效开采率和估计的含锂金属浓度值、含钾金属浓度值测算,对应的可能锂金属含量为50万吨至2500万吨,对应的可能钾金属含量为2300万公吨至4.75亿吨。为了推进项目,公司正在计划进一步的资源确定钻探、水文地质研究、环境研究和地球物理勘探,目前为止还未进行冶金或加工试验。
澳大利亚Geos矿业公司以2013年10月23日为基准日,使用勘探支出估价法和市场比较估价法二种方法对Mariana 锂-钾卤水矿项目的价值进行了估价,估价范围为420‐590 万加元。Geos矿业公司建议对整个项目估价520万加元,高于本次投资对Mariana锂-钾卤水矿项目450万美元的估值。
2014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实施债转股及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与国际锂业签订《关于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的债转股和投资协议》,赣锋国际通过实施对国际锂业的债权转股权和追加投资,获得阿根廷Mariana锂-钾卤水矿项目的80%的权益。
关于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项目更详细情况,可详见2014年3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实施债转股及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按照“锂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扩展产业链,通过和加拿大国际锂业等国际上游锂资源企业的战略合作,已获取了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和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项目的矿权。根据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对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开展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加拿大Bake&McKenzie律师事务所对Mariana锂-钾卤水矿的矿权状态的尽职调查报告来看,以上两个锂矿项目具有较大的找矿前景,需要进一步完成勘探业务来具体确定资源储量,有利于公司后续投资决策,充分发挥资源效益,稳定公司上游锂原料供应。
为尽快推动以上矿产资源的勘探进展,同意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有限公司制订2014年度海外矿产资源勘探预算方案,在2014年度由赣锋国际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用于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和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项目的勘探及相关费用。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爱尔兰及阿根廷等国家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赣锋国际本次对其控股的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和阿根廷Mariana卤水矿项目进行勘探作业,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当地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可能对赣锋国际的经营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赣锋国际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促进其稳定快速发展。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短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欧阳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欧阳明,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欧阳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南源路608号
邮编:338000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联系传真:0790-6860528
E-mail: ouyangming@ganfenglithium.com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4-048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3月12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4 年 6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赣锋锂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6月9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李万春、胡叶梅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美拜电子100%的股权称“标的资产”)。经初步预估,美拜电子100%股权的预估值为4.05亿元,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4亿元;若最终标的资产的实际评估价值低于上述作价,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将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予以修改。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的同时,将进行配套融资,向不超过 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美拜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详见《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本次交易如因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将可能导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无法实施。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事项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