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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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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2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副董事长杨继禹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15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2014-030公告;

2、《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2014-031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6日14: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9日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401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26日14:00在公司总部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401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

事项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关于预计工程施工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申请3.9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15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4.3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市政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9日。当天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414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25日9:00至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许晓艳、罗春芳、 周航

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关于预计工程施工形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申请3.9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15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申请4.3亿元保函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市政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4-03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一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2,215万元人民币,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889.3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42,804.3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76,304.38万元。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5、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副董事长杨继禹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表决。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2215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公司为保证齐齐哈尔市绥满高速卜奎互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资金需要,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2215万元,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3%,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年金法,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收取手续费108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为一公司原值2,215万元的施工设备、试验仪器和办公设备。租赁期满一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一公司。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法定代表人:赫荣久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一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78,980.64万元,负债为62,189.00万元,净资产为16,791.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689.48万元,净利润244.61万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628.80万元,净利润-598.82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一公司向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2,215万元,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3%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施工生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一公司向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2,215万元。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张兵先生、李怡厚先生、叶晓峰先生认为: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担保是为了该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一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42,804.3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33,5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76,304.38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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