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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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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14-34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权益分派时先按每10股扣缴税款0.01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见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52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
208*****836西藏国龙实业有限公司
300*****503左宗申

3、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调整相关参数

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的以及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1、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作出“其所持有的即将于2009年1月25日解禁上市的股份,自2009年1月26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0元/股(若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动时,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的追加承诺。

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股本462,015,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600,620,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054,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宗申动力二级市场股价低于12.77元/股,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2、公司董事长左宗申于2013年5月2日作出追加承诺:左宗申先生持有的原于2011年10月17日可解禁上市的2,210万股限售股份自愿予以继续锁定,锁定期延长至2016年5月2日,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满后,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10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6,495,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45,026,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根据相应的除权除息计算,追加承诺调整为“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9.92元/股(若发生送股、转增股票或现金分红等,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作相应调整),将不会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宗申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李建平、周霞

咨询电话:(023)66372632

传真电话:(023)6637264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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