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4-3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3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本公司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0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五层公司会议室。
(八)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九)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事项: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融资融券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应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并向公司提供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中要求的参会文件。
(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一次监事会、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修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4年3月28日、2014年5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起至6月11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0661 | 高新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6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
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1.00 |
2 | 公司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0 |
5 | 公司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
6 | 关于修改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详见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htm。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真:0431-85675390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十七次、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十一次、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
附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
2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5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6 | 关于修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7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 | 关于《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